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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宁教授应邀做客“法管大讲堂”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次数:0

4月7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郑佳宁应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邀请做客“法管大讲堂”,在学院655报告厅,以《从概念出发——谈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规范》为题作专场讲座。

郑佳宁教授以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规范为轴,指出市场主体概念的引入有助于解决现行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认定的难题,使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逻辑体系更为周延。她指出,以组织形态为视角,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可以分为电子商务企业、个人电商、企业客户和个人消费者;以运营为视角,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则可以分为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平台运营者、辅助服务提供者。市场主体的类型化分析可以帮助人们理解电子商务市场的要义,实现从“工具化”的电子商务到“市场化”的电子商务的认识飞跃,更加契合市场管理与市场运营并行的双维法律规范思路。她强调,对于市场管理问题,则应当以电子商务企业、个人电商为主要规范对象,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平台竞争等方面对主体进行规范;对于市场运营问题,应当围绕市场交易活动展开,分析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平台运营者、辅助服务提供者间的法律关系,合理分配权责。与会师生表示深受启发,应当用整体思路分析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规范问题,提升了对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问题的学习和研究的高度。

本次讲座由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主任赵立新教授主持,学院部分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参加。



郑佳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商法总则、公司法、电子商务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商业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月旦民商法杂志》副总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十余项,在《政法论坛》《法学家》《现代法学》《东方法学》《管理世界》《China Legal Science》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百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