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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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单位:

为夯实科研基础,激发科研活力,促进我校科研水平提升,发挥校内基金的培育作用,现开始组织2020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精心论证,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提升项目的申报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以培育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为目的,凝练学术问题,积累前期成果,资助额度2万元。

2.一般项目:以鼓励教师增强学术积累,提高科研实力为目的。

3.青年项目:以鼓励青年教师增强科研素养,牟定科研方向,提高科研能力为目的。

4.校本研究专项:鼓励教师围绕学校发展重点工作开展研究,服务中心工作,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或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5.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旨在鼓励我校教师产出精品力作,申报国家、教育部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资助额度2万元。

6.智库及应用对策研究基金:支持鼓励我校教师围绕国家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出前瞻性和时效性较强的对策建议,为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7.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属于学校人才类项目,以科研立项形式给予资助,纳入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具体资助额度以人事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重点项目重点资助具有副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2.一般项目和校本研究专项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青年项目申报者不限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的书稿须完成 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 60%)且不得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获得资助的学术著作不得擅自出版,且须申请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5.智库及应用对策研究基金面向全体教师,随时受理申报。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①负责人首先将智库类成果报送至晏梁学术研究中心,学校定期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上报;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职能部门采纳的智库类研究成果和未获得批示或采纳的智库类成果,学校予以不同额度的资助;

③获得批示或采纳的智库类成果负责人需将成果及证明的复印件报送社会科学处和晏梁学术研究中心各1份;

④获得资助的智库类成果以确认课题形式列入年度校内科研计划,同时办结。

6.2020年10月31日之前到校并履行人事手续的新入职和在职博士均可申报本年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申报者不得直接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题目申请;获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须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7.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校本研究专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和智库及应用对策研究基金。

8.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校内社科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除外)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9.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校内社科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除外),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

10.重点项目、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结题要求请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科[2019]5号)执行,结项要求中的期刊分类执行《河北师范大学科研奖励暂行办法》(校字[2010]65号)标准。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至少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方可结项;校本研究专项至少公开发表2篇以上期刊文章方可结项。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及《论证活页》、《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及《成果介绍活页》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同时提交以上WORD版电子材料;

2.《2020年度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申报汇总表》1份(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kxmgl@163.com邮箱。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附件1:2020年度校内项目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