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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于阳教授做客“法管大讲堂”

发布时间:2024-11-21   浏览次数:0

11月19日,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阳做客“法管大讲堂”,为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作刑法学专题学术报告。

于阳教授以“犯罪论体系的比较与镜鉴”为主题,就三大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梳理、犯罪构成中消极要素的含义、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理论的理论掣肘与逻辑缺陷以及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他强调,虽然社会在不断发展,但是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依然具有可行性,需要对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进行完善与改造。要在“立体式”犯罪构成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一机两翼式”犯罪构成体系。“立体式”犯罪构成体系应当由积极性构成要件和消极性构成要件两部分组成,二者之间具有递进关系。

参加讲座的师生反映,于阳教授的讲座专业性强、内容丰富,富有启发性,为法学研究特别是刑法学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和方向指引。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于阳,山西大学高层次人才计划长聘教授,省级宣传思想文化"五个一批"人才;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山西省纪检监察研究院职务违法犯罪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中国刑法、比较刑法、刑罚理论与制度实践)、犯罪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出版学术专著五部;在《政治与法律》《东方法学》《政法论丛》《刑事法评论》等法学核心、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数十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刑事法学》《中国共产党》等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