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10-10 浏览次数:0次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及《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及《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和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我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后称简称推免生)接收和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和复试对象
申请我院的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
2.收到我校复试通知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
二、日程安排
1.报到安排
时间:10月13日-14日上午
地点:文科楼A座619室
2.审核材料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
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复印件。
3.复试时间、地点: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10月14日下午2:00-6:00
地点:文科楼A座629会议室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面试。
2.复试内容: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考查,满分100分。严格监管复试过程,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做如实记录,并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由相关专业所在学科的学科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网上公示,同时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推免生放弃待录取资格。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国家相关规定中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形。
五、其他
1.所有推免生均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内填报志愿,通过系统接收学校的复试通知及确认待录取,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2.考生复试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3.我院接收免试生监督与申诉渠道:
电话:0311-80787108
邮箱:fzggk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