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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09   浏览次数:0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1204

一、学科简介

公共管理学是研究公共事务管理规律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政府和其它公共组织的权力、结构、过程、功能、行为、规则及公共组织与社会环境之间关系的学科。我校公共管理学科具备一支职称、学历、年龄、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拥有公共管理硕士一级学科,招收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等四个专业方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具备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掌握相关研究方法,能够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该学科拥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平台,包括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河北省高等学校管理教育创新高地、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现代服务与公共政策”、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政策评估中心”,以及“民生与公共政策”校级重点学科。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发挥智库作用,服务政府决策,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掌握相关研究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研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基本要求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实践工作的能力。通过课程学习和其他研究训练,能够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常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能够使用各种常用的计算机软件程序如SPSS、STATA、NVIVO等;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具有从事本学科理论或实践工作的专业精神、才智、涵养和创新意识,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并能够将它迁移到其他工作领域;注重对研究规范和方法的掌握;了解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研究伦理等方面的知识,并能身体力行。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劳动权益。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严守学术诚信。三、学制和学习年限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四、培养方式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在校集中学习的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过程中注重因材施教,密切结合研究生个体特征和发展规划,鼓励和发挥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严格进行考核,确保培养质量;培养工作采用“四位一体”的模式,坚持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位论文撰写等四个环节并重的原则。既要使学术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使其掌握科学研究的规范与方法,具备社会实践与实际工作能力,形成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1.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1)学位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学位课课程成绩70分合格。其中,学位公共课是按国家要求开设的思想政治课和公共外语课;学位基础课是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类课程;学位专业课为学科专业性课程。(2)非学位课是面向研究生开设的素质拓展课、工具类课程及方向性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方向选修课和补修课,非学位课课程成绩60分合格。(3)补修课为跨学科招收的研究生需补修若干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情况由学院和导师组根据学生具体学科背景制定。补修课程不计学分。(4)必修环节包括文献阅读报告、学术活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学术硕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做两次文献阅读报告,其中一次可结合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完成文献阅读者计2学分。文献阅读报告会由导师或导师组组织。学术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研讨、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等,至少选听10次学科讲座,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评论或读书报告,或做至少一次学术报告。视参与情况可计1学分。根据本学科特点,社会实践要求参加不少于30个工作日的实践活动,包括与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的具体工作,或参与某项社会问题的调研。实践活动结束后应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学术硕士研究生需完成相当于20学时教学工作量的实践工作,教学实践环节计2学分。旨在使学术硕士研究生对本科教学工作有初步了解和锻炼,方式可以是对本科生进行课程辅导,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辅助指导论文等。学术硕士生在入学前,具有一定教学经历者,须本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导师同意,经研究生教育学院批准,可免修教学实践环节。鼓励和提倡学术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与研究生“三助”工作结合起来。2.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学术学位硕士生修读总学分(含学位课学分和必修环节)不少于32个学分,不超过40学分。六、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考核之一,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照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末完成。考核工作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负责,成立考核小组并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开题报告等。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学术硕士生进行全面考核后,按合格、不合格评定中期考核成绩。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1)研究生中期考核包括经典与前沿文献阅读考查、学术道德规范考查和开题报告考查等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包括:1)经典与前沿文献阅读考查。研究生应按院系、导师确定的阅读书目,精读经典与前沿文献并完成阅读报告。考察小组根据阅读报告评定分数。2)学术道德规范考查。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开题报告考查前提交已发表的学术成果,由院系组织相关导师进行学术道德规范考查。3)开题报告考查。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结合专业文献阅读、实践领域预调研等,撰写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向考核小组汇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七、科研与学位论文1.科研要求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学术硕士生一般应以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署有“河北师范大学”字样,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2.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主要途径。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和学位标准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论文的相关要求。具体包括:(1)选题具有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或实践意义和价值。研究问题具体,研究内容明确。(2)学位论文的论述和推理具有严密性和逻辑性。(3)学位论文的核心概念界定明确、结构合理、文字表达通顺准确、研究方法恰当、数据资料真实、研究结论经得起推敲、以及书写和引注格式符合规范要求等。(4)学位论文应体现出写作者受过系统的学术训练并具备一定的工作量。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过程严格遵循《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学位论文撰写有关要求参见《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河北师范大学关于TMLC系统检测结果处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其他要求,论文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由学院另行规定具体时间和流程。


附表1: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考查课程类别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备注 学  位  课  程学  位  公  共  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222考试必修 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方法论1611考试限选 综合英语3221考试必修 拓展类英语6442考试限选 学  位  基  础  课公共管理学4831考试限选不低于9学分 公共政策分析4831考试 公共经济学4831考试 社会研究方法4832考试 公共伦理学3222考试 学  位  专  业  课政治学原理4832考试限选不低于9学分 宪法与行政法4832考试 行政管理专题4832考试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4832考试 劳动经济理论与政策4833考试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4832考试 教育管理学4832考试 教育发展专题研究4833考试 教育政策法规4832考试 土地资源学4832考试 土地经济与政策法规4833考试 土地利用规划4832考试 非  学  位  课  程公共选修课网络与计算机应用48 2 选修 体育类课程32 1、2  素质类网络课程32 1、2  专业方向课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专题3222考查 政策绩效评估专题3223考查 地方政府管理专题3223考查 非营利组织管理研究3223考查 公共危机管理研究3223考查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专题3223考查 电子政务研究3223考查 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3222考查 劳动保障法规与促进就业政策专题3223考查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前沿问题3223考查 老年社会工作3223考查 教育评价与测量3223考查 教育战略规划3223考查 学校管理专题研究3223考查 土地整治理论与实践3223考查 土地定级估价3223考查 土地信息系统3223考查 必修环节文献阅读报告 1  必修 学术活动 2   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 1    

附件1:公共管理学硕-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