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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石家庄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石家庄市决定开展市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具体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2021年度计划选拔120名。

二、推荐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

2、专业素质突出,业务技能拔尖,在行业中有较高声望;

3、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4、驻石中省直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且近四年与石家庄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有明确的合作目标,或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取得良好成绩,且发展前景良好。

三、申报方式

1、个人申报。申报人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报批表》(以下简称《报批表》),将《报批表》和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二级单位进行申报。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为申报人出具推荐考察材料、统一填写《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将申报人推荐考察材料、《汇总表》、《报批表》及佐证材料提交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向石家庄市委择优推荐。

四、提交材料说明

1、《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每单位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

2、《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报批表》,纸质版每位申报人一式两份。

3、推荐考察材料。纸质版每位申报人一式两份,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学术造诣、突出贡献等,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重要原件。对评选市管拔尖人才具有决定作用的奖励证书、重要论著等材料,要随复印件一并报送,经市委人才办审验后退还。

5、复印件。主要著作复印封面、序言、目录、后记、版权页,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纸质版每位申报人一式两份。

6、近四年来参与石家庄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证明及今后四年服务石家庄市的主要工作打算等(合作双方单位均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

7、所有个人申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或复印),学院报送时按《汇总表》、《报批表》、推荐考察材料、奖励和论著复印件等材料的顺序排列,并制作申报材料目录,不装订、不胶装,每位申报人一式两套。请申报人员于8月29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627,1—6项所有材料电子版(含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fzyggxy@hebtu.edu.cn

联系人:葛国辉  80787100。


附件1.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报批表.doc

附件2.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做好2021年度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