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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学类、公共管理类选考科目要求

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次数:0

2021年实行“3+1+2”模式招生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选考科目要求

1.法学类,包含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两个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2.公共管理类,包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两个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说明:专业(类)设置和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学校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