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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邀请苏州大学李晓明教授作《从民法典的制定与颁布谈刑法典的编纂》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次数:0

11月16日下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李晓明教授应邀做客 “法管大讲堂”,为我院师生带来题为“从民法典的制定与颁布谈刑法典的编纂”的精彩讲座。讲座由孙燕山教授主持,黄道诚、贾志民和姜野三位老师参与现场讨论,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共90余名同学参加本次讲座。

李晓明教授简要回顾了我国刑法的发展历史,着重从刑法的专业角度系统地介绍了我国现行刑法体系在社会实际中的应用。李晓明教授对我国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梳理,指出了当前刑法体系中立法价值理念的冲突与混乱。针对刑法典的编纂问题,他指出,有刑法典和没有刑法典是不一样的。即使没有刑法典,也依然可以有社会秩序,但是这种秩序是建立在高昂的政治代价的基础之上的,由此,编纂刑法典具有现实意义。同时他也指出编纂刑法典的难度甚至可能比编纂民法典的难度更大。最后,他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法务工作经验为立足点,提出要吸收中国传统的刑律文化,为当今刑法的应用提供价值遵循。李晓明教授立论高远,脉络清晰,提出了我国刑法的发展方向和体系架构的设想。

本次讲座内容详实,讲解细致,引发了与会同学的热烈讨论。在师生互动环节,有学生问道:“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如何平衡刑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李教授指出“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第一是刑行衔接,即刑法与行政法的衔接问题。第二是刑民交叉,即刑法与民法的交叉问题。”对于学生的踊跃提问,李晓明教授都耐心地一一解答,在场师生深受启发。

讲座尾声,孙燕山对本场讲座做了总结性发言,并再次对李晓明教授的到来表达衷心欢迎与感谢,本次讲座在学院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李晓明教授,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未成年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刑诉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1997年7月被评为河北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1997年12月被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优秀专家”称号;2000年被评为江苏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出版《刑法学》、《经济刑法学》、《新刑事诉讼法实用通论》、《中国犯罪学论纲》和《中国保安学》等学术著作20余部,发表论文80余篇,先后两次承担国家“九五”规划重点社科课题研究,获奖成果19项。他提出的犯罪构成“新三要件说”在刑法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