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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基层党支部学习材料(之二十一)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0

河北师范大学

基层党支部学习材料(之二十一)

                                                                       201941


2019年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为主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实施“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持续改善基层党建条件保障,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指导推动各领域谋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同省委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有关系统党委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谋划主题教育,扎实搞好预热升温工作。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后,及时研究制定农村、机关、学校、国企等不同领域开展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推进举措和特色载体抓手,进行专门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主题教育质量。

2.组织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 》,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分别明确农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机关单位、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等9个领域基层党组织质量提升标准,以实施“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为主要抓手,强化基本功能,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完善基本保障,切实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3.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组织指导各领域开展基层党组织排查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党组织全部纳入整顿范围,用10个月左右的时间实现转化提升,持续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对换届后班子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班子不团结、运行不顺畅、履职不到位,组织力弱、战斗力差、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的纳入整顿范围,派驻第一书记,明确领导包联,严格落实整顿责任。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遏制和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染指基层政权。

4.深化省级万人示范培训工程。省一级从4月中旬起到9月中旬止,用半年时间培训1.8万名左右,农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给全省做示范引导。指导各级各部门分口负责,年内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县级以上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紧扣主题教育要求,深入学习培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培训乡村振兴战略和扶贫脱贫政策、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政治站位、政治素质、政治能力。

5.提升基层党组织群众工作能力。上半年,会同民政部门抓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全程主持制定或修订,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和把关。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扶贫办等13部委《关于开展扶贫扶智行动的意见》,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进行培训,会同扶贫部门组织脱贫先进典型巡回宣讲。指导贫困村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动员贫困群众深度参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增强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小官贪腐、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村霸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整顿、严肃查处。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6.研究制定《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2月上旬,组织工作专班,开展专题调研,认真研究起草《实施办法》,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乡村治理、工作保障、组织领导等等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作出全面系统规范。省委印发《实施办法》后,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进行深入解读,之后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抓好落实落地。将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万人示范培训的重要内容,带动乡村党组织全面学习培训。

7.大力实施农村领头雁工程。落实中央组织部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要求,制定《农村“领头羊”工程实施方案》,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队伍建设标准,实施“领头羊”工程的阶段安排、主要任务、推进举措等方面进行系统谋划部署,引导村级组织带头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领头羊”作用。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做好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

8.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以“三把关”“三统筹”为主要内容,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上半年,在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三把关”,主要把好提名关、考察关、任免关,切实发挥县级组织部门在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中的审查把关作用。“三统筹”,主要统筹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待遇保障,县级组织部门切实育好,管好、用好村党组织书记队伍。

9.从全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公务员。严格落实省委明确的基本要求、资格条件和约束条件,突出政治素质和群众认可度,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打通优秀村(社区)干部成长进步渠道。3月底前,县级党委按照1:2比例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4月中旬前,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面试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参加培训笔试人选;4月下旬,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组织培训笔试,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10.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月初,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制定《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明确总体安排、扶持范围、选点条件、补助标准、实施步骤、推进措施、运营机制和组织领导,全省第一批扶持1500个村,每村给予50万元补助。《工作方案》印发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通报晾晒进展情况,务求取得明显成效。跟进完善组织推动、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机制,用好扶持政策,带动整体提升。

11.严格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标准。会同省财政厅开展《关于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的意见》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执行不到位、标准不达标的,进行全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约谈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数据平台,强化日常运行情况监控,完善督促提醒机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指导市县持续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攻坚行动,年底彻底解决危旧狭小问题,并普遍建成符合省委要求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指导各地同步建设农村党建示范区。

12.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持续深化“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抓实堡垒示范、致富先锋、能力提升、人才返乡、结对帮扶“五大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等,提出加强贫困地区人才支持的具体举措。加强对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的管理服务,持续提升驻村干部在岗率、帮扶责任人入户率和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国家扶贫成效考核结果公布后,适时召开全省扶贫脱贫帮扶工作总结表彰暨推进会议,表彰先进驻村工作队、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13.强化乡镇党委建设。上半年,会同相关部门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优化乡镇党委职能,突出乡镇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责任,提出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的具体措施。把乡镇党委书记纳入省级“万人示范培训”范围,重点围绕抓党建进行培训,强化乡镇党委管党意识。指导县级党委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提出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指导意见。

三、系统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抓实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

14.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基层党建1+X指导文件。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具体举措、保障政策和组织领导。会同编制、人社、民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别就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社区活动场所等提出意见,形成1+X指导文件体系,整体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文件形成后,召开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15.推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学习借鉴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道”、上海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典型经验,会同编制部门深入研究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具体举措,实行街道内设机构调整和功能优化,推动街道党组织聚焦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组织市级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区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专题培训班,到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学习改革经验,创新改革思维,增强改革动力。增强街道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16.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上半年,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编制管理的意见,将连续任满6年、表现优秀、群众公认,且换届后仍在岗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规定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总体谋划,把社区工作者作为专门职业类别,打通成长渠道,规范薪金报酬,增强岗位尊严。指导各地以区为单位,在梯队建设、分类培养、能力提升等方面研究探索具体举措。

17.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提升工程”。加强“基础提升工程”督导检查,对8项重点任务,逐一建立督查台账,实行定期调度通报,确保落实落地。完善社区活动场所、社区工作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数据平台,加强日常监控,及时督促提醒。指导各地坚持数字化、智能化城市建设与“智慧党建”同步谋划推进,探索建立基层党建智能运行模式,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高城市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四、切实在提高质量上聚力用劲,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8.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和预审联审制度,强化基层党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发展党员总量调控要求,加大在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大学生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发展党员力度,有计划、有措施推进解决农村党组织多年不发展党员问题。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总结怀来县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在全省范围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进一步扩大排查工作试点范围,取得经验后按中央组织部部署全面推开。

19.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工作。以市县和行业系统党(工)委为单位,做到“三统一”:统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学习教育、议政议事、推进工作、为民服务等为主题,每月固定一天,以基层党委或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一服务”活动,养成习惯、形成自觉;统一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针对不同领域特点,推广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区、党员“1+10”联户、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做法,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统一倡导党员“戴党徽、亮身份”,认真落实党员徽章佩戴使用管理办法,促进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0.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有关规定,以县级党委组织部为单位,健全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停止党籍和党费管理等工作台账,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党员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和党费管理规范有序。制定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城市社区、人才服务中心等领域党员管理有效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确保党员“离乡不离党组织”“流动不流失”。以县级党委组织部为单位,完善落实违纪违法党员信息核查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确保做到信息共享、衔接顺畅。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制定我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按照中央组织部部署,建好用好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员管理活动载体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

五、落实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求,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

21.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同省国资委举办专题培训班,深入解读省委办公厅《关于发挥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的意见》,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党委对标完善相关制度。中央印发《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后,及时抓好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跟进制定《河北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功能定位、设置产生、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针对金融、风险投资、贸易、物流等新兴企业党建工作薄弱问题,制定专项改进提升方案,对照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深照细查、盯办落实,全面加强党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2.改进高校党建工作。会同省委教育工委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摆在高校党建工作突出位置,提出新时代高校党建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推进举措和组织领导。开展高校党建20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逐一对标对表,及时查漏补缺。全面落实《河北省高校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规划(2018-2020)》,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建设,深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好教师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进高校党组织“对标先进”建设计划,着力培养一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推动高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3.从严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根据中央部署会同省委省直工委修订《河北省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组织专题培训,督促抓好落实。加强机构改革后机关党建工作,对市县乡各级机关同步健全党的组织、配齐党务力量、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跟进党的工作等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突出政治建设,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着力解决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24.持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大力推进“两个覆盖”提速提质,全面摸准核实底数,聚焦重点企业,推动上市非公企业、百强民营企业、百家优秀民企党组织对下属公司、车间班组实现全覆盖。聚焦重点行业,以枢纽型社会组织为依托,做好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分类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员队伍培训规划要求,抓好全覆盖培训,锻造全面过硬的“三支队伍”。推进区域化党建示范工程,实施“党建+”融合工程,创建党建示范带、示范圈、示范群。注重加强互联网企业、快递物流、房产中介、家政物业等新兴业态党的建设,引导行业健康成长。

25.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会同省卫健委认真抓好《河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对委管医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重点,完成公立医院章程修订工作,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完成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的制定工作,明确决策边界和程序,确保党委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权;按照政治、业务、管理都过硬的要求,完成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的配备工作;完成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将支部建在科室上,应建尽建。

26.着力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会同省委教育工委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主体,规范隶属关系,突出地方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指导。指导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切实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和机制,坚持和加强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7.认真做好雄安新区和阜平县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发《雄安新区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方案》,省委组织部直接联系指导雄安新区基层党建工作,按照“试验田”“示范点”标准,结合新区规划建设阶段特征,认真解决当前新区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基层党建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打造“雄安党建”品牌。积极配合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联系阜平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落实《阜平县农村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方案》,围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六、从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28.从严组织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出台后,及时提出我省实施办法,抓好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印发2018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清单》,坚持“季度报告、定期晾晒”制度,盯办问题整改落实。对照巡视巡察、督导督查、考核评估等各方面查摆的问题,逐一建立专项台账,高标准整改到位。

29.强化指导督导和问责追责。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导推动。通过专题调研、明察暗访、定点解剖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地各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办整改。对抓基层党建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群众不满意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0.加大典型培树和宣传力度。结合纪念建党98周年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持续选树表彰“千名好支书”,培树表彰一批基层党建先进县、各领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组织书记。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通信、言论、图片、专题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基层党建工作、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典型,营造抓基层打基础的浓厚氛围。

(来源: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冀组发【20196号文件)